为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效能提速,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关于转作风优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具建筑业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相关事项的通知》(洪建发〔2021〕118号)精神,现有建筑业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市劳动监察局统一负责开具,我局原开具的建筑业企业“三无证明”中涉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内容将予以取消,“三无证明”的开具方法和途径(含网上系统开具和现场办理)保持不变;自2021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无证明”(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为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效能提速,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关于转作风优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开具建筑业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相关事项的通知》(洪建发〔2021〕118号)精神,现有建筑业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市劳动监察局统一负责开具,我局原开具的建筑业企业“三无证明”中涉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内容将予以取消,“三无证明”的开具方法和途径(含网上系统开具和现场办理)保持不变;自2021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三无证明”(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