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维护政府采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