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昌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安府办字[2021]162号、安行审投字[2021]1号、安行审投字[202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本级单位自筹和县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安义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南昌市安义县长埠镇南昌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内(长埠镇云庄村)。
2.2招标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约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种植与绿化工程:打造“枇杷种植区”、“橘子种植区”、“特色百果园”、“精品果树种植区”及“滨水景观区”经济林种植及绿化,总面积93456.94㎡。
2、构建道路系统:结合现状构建车行主干道1049.55㎡,人行次干道2201.47㎡,果林游步道5994.49㎡。
3、建设管理及仓储用房:新建建筑面积378.32㎡管理用房1栋。为两层结构,一层(197.44㎡)设置男女卫生间、第三卫生间、盥洗区、储藏室、设备房。二层(180.88㎡)设置管理办公及工具房。
4、土方工程:老旧果园场地清表及土壤改良93465.94㎡。
5、构建灌溉设施:结合工程果园及绿化规划,配套构建滴灌工程设施。
6、建设景观设施:包括入口门头,园内休闲竹亭、亲水栈道以及集景观与科普于一体的水土保持科普长廊。
7、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护坡工程、沉砂池等(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金额:本标段施工招标金额约512.8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以上。
2.8资金来源:向上级争取配套资金、本级单位自筹和县财政统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复印件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原件备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需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的视为有效,其他视为无效。
(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5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可由投标企业员工担任)将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至南昌市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求按《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7.4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 【 2018 】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由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7.7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密切关注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及网站公告。
7.8 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六是项目所在地及其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另有规定的情形。
(2)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 参加开评标活动的 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因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的各投标人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标段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6万元,各投标企业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既可以银行转账,也可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义县水利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671957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180139229
监督单位: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3415059
2022年4月8日